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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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报表
1.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收支总表
2.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收入总表
3.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支出总表
4.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文件规定,六安市林业局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市林业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落界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草原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草原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全省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组织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开展全市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 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和改革规划,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市级总林长、总督察长、副总林长、副总督察长、省林长制办公室等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落实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地。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规划,贯彻执行自然保护地标准,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承担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还草,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的实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和实施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控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国有资产,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各县区市级以上林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施。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实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部门预算构成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六安市林业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
|
截至2023年12月,六安市林业局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105人,其中在职 40人、离休0人、退休65人。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围绕加强林业生态保护,重点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完善自然保护地、湿地联合巡护监管机制,对突出问题主动发现、主动整改,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二是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开展森林督察为抓手,加大对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等案件、问题的查处整改力度。三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行动”。继续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不松懈。
(二)围绕国土人工绿化提质增效,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落实“绿美江淮”造林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绿化工作的最新部署,完成省下达我市2024年营造林指导性计划,完成3个森林城镇、27个森林村庄创建。二是贯彻落实国土人工绿化“1 7”导则。聚焦提高国土人工绿化品质颜值美誉度,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等市场主体按照国土绿化“1 7”导则要求建设项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绿化导则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创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持续开展“免费送苗下乡”“互联网 义务植树”等全民造林活动,通过发动全主体造林,进一步扩大绿化成效。
(三)围绕加强林业风险治理,重点守好两道防线。一是守好森林火灾防线。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火网格责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加大巡查巡护和隐患排查频次,坚决防止火源进山入林。抓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全力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火情。二是守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线。进一步压实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对枯死松树做到应清尽清、即死即清,严防疫情反弹,确保顺利通过五年攻坚行动中期评估。
(四)围绕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扶持三个产业突破。一是推进油茶产业发展。谋划实施良种壮苗培育、油茶营造、基础设施建设、收储中心建设、经营主体培育、品牌体系建设、高值化产品开发、融合发展示范等八大工程,推动油茶产业一产做强、二产做精、三产做活。二是推进林下经济发展。通过强化与乡村振兴、对口合作、千万工程、旅游强市等重点工作的结合,优化林下经济投入模式,加大经营主体招引、培育力度,加快推进林下融合、林农融合、林旅融合。三是推进竹产业发展。聚焦深度加工和全竹利用,着力培育、招引一批科技含量高、示范作用明显的竹加工“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丰富竹资源多种开发利用形式。
(五)围绕深化林长制改革创新,着力深化三项改革探索。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省级配套文件精神,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推动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二是深化国有林场可持续经营改革。围绕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增强碳汇功能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完善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制度,创新管理机制,积极创建国有林场可持续经营示范点,增强国有林场发展活力。三是深化林业碳汇探索。积极开展林业碳汇交流合作,加快推进霍邱县西山国有林场碳汇试点工作,尽快形成试点示范经验。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六安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690.36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收入预算5690.36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23年预算增加2839.14万元,增长99.58%,增长原因主要是提前下达2024年省转移支付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及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纳入预算。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支出预算5690.3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839.14万元,增长99.58%,增长原因主要是提前下达2024年省转移支付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及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961.36万元,占16.8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4729万元,占83.1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草原支出。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690.3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9万元,占1.91%;农林水支出5527.33万元,占97.14%;住房保障支出54.34万元,占0.95%。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90.36万元,较2023年预算拨款增加2839.14万元,增长99.58%,主要原因:提前下达2024年省转移支付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及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9万元,占1.91%;农林水支出5527.33万元,占97.14%;住房保障支出54.34万元,占0.9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798.3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7.55万元,下降2.15%,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17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87万元,下降33.85%,下降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72.4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4.76万元,下降6.16%,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54.34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58万元,下降6.18%,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36.23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36.2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做实职业年金。
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2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603.2万元,下降98.77%,下降原因主要是无中央财政六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治理工程项目结转资金。
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款)2024年预算453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4519万元,增长22595%,增长原因主要是提前下达2024年省转移支付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及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预算增加。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12万元,公用经费83.24万元。
(一)人员经费878.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472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828.8万元,增长148.87%,增长原因主要是提前下达2024年省转移支付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及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预算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47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4729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83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82万元,下降49.7%,下降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减少。
十二、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六安市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6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主要用于按照规定配备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森林防火物资购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市级森林防火物资500-1000万元任务,实现森林防火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提升,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森林防火救灾体系建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立项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2-2024年。
(5)项目内容。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市本级储备20万的森林防火物资,用于采购风力灭火机等保障灭火物资储备,实现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救灾储备能力。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2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储备市本级价值20万的森林防火物资,用于采购风力灭火机等灭火物资储备,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救灾储备能力。
2.“林业发展改革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项目的实施,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创新国土绿化形式。加强林木种苗监管与林业科技服务,推广林木良种应用,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开展常态化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和监督机制,确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通过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推进,全面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度系统、责任体系,聚焦“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打造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亮点,通过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真正落实“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将林长制改革打造为我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成为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途径。
(2)立项依据。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1号)、《关于开展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林种函〔2022〕250号);②《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③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发[2017]29号);④《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安徽省绿化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皖绿〔2021〕3号);⑥《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1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调〔2023〕2号)、《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的通知》(林资函〔2023〕92号);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⑨《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保护森林资源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112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2-2024年。
(5)项目内容。①加强林木种苗及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管与林业科技服务6万元,开展全市行政区域内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5万元;②自然保护地项目经费27万元,用于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委托科研机构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③义务植树等工作经费27万元;④林业碳汇资金17万元用于开展六安市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及数据更新;⑤森林资源管理70万元,其中:(1)森林督查专项经费8万元;(2)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专项经费30万元;(3)林地管理图斑落图32万元;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10万元;⑦林业专项执法8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7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①加强林木种苗与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管,组织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开展全市行政区域内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②加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③通过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推进,建立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完成构筑“五个一”林长制服务平台,保障林长制改革各项制度的实施,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取得初步创建成效。④开展市直单位义务植树活动。⑤完成省下达我市的2024年营造林任务。⑥开展六安市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摸清六安市森林固碳底数,测算六安市森林植被碳储量。⑦开展森林督查、林地现场查验等各类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对县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⑧进一步提高疫情监测和防治技术水平,增强重大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除治能力,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趋势。全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0‰以内。⑨每年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完成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林业依法行政水平。
3.“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安徽省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4年),推进六安市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全面完成计划任务。
(2)立项依据。《安徽省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4年)。
(3)实施主体。六安市林业局
(4)起止时间。2024-2025年
(5)项目内容。落实市级财政配套,完成人工造林面积 2.0801 万亩,森林抚育面积 19.9311 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 5.6533 万亩。人工造林成活率 90%以上,森林抚育验收合格率 90%以上,退化林修复验收合格率 90%以上,林木良种使用率 90%以上,如期保质完成试点示范项目。显著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 50000 人次;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碳汇增量4.35万吨/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改善。
(6)年度预算安排。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市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
(7)绩效目标。落实市级财政配套,完成市级国土绿化示范试点年度任务及项目过程监管、中期评估、成果验收、碳汇监测、培训宣传、审计等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六安市林业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等3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24万元,较2023年减少1.63万元,下降1.92%,下降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六安市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六安市林业局固定资产总金额 330.22万元,较上年增加0.7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200.28万元、专用设备95.57万元、其他资产34.37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4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六安市林业局3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表一、2024年收支总表.pdf
表二、2024年收入总表.pdf
表三、2024年支出总表.pdf
表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表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表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pdf
表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pdf
表八、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表九、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pdf
表十、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pdf
表十一、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pdf
表十三、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pdf
表十四、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