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19-01-2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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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1月

 

 

 

 

 

目  录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六安市林业局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2019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9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五、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

第二部分  2019年六安市林业局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资产购置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40号)文件规定,设立市林业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市林业规范性文件和制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划定并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湿地红线”、“物种红线”;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森林、湿地面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承担林业促进绿色发展的重大职责;组织实施发展林业产业和生态文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林木种子、种苗、绿化苗木的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级林业产业标准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负责依法应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评审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负责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指导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加强依法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九)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市级国有林业资产;按规定编制或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全市山区综合开发。

  (十)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两个转变”,坚持“改革统领抓保护、突出生态兴产业”思路,统筹林业保护与发展关系,不断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是打造具有六安特色的林长制改革品牌。以改革统揽,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作用,围绕林长制“四保四增四防四创新”目标任务,编制全市林长制实施总规和林业产业发展、林权制度改革专项规划、四个功能区林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林长职责,积极推动林长制和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相结合,推动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二是提升国土绿化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抓好身边增绿、见缝插绿、见空补绿,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向“四旁”延伸,向“四边”拓展。巩固提升绿色发展成果,确保“国家森林城市”的复核通过,全力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三是提升森林生态资源管护水平。严格执行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修复天然林,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限额管理,严厉打击“四乱四滥”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严控森林火灾,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打赢松材线虫病防治三大战役,遏制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快速蔓延的态势。

四是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突出生态主题,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重点打造叶集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重点在“四大平台”创建现代林业发展示范乡镇、示范基地、示范流域、示范精品线、示范村庄,加快培育林下特色种养、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提升林地生产力和林业综合效益,充分发挥林业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让林业成为“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主阵地,加速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三、2019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职能。规范编制全口径预算,扩大部门预算的完整性。细化编制透明预算,提高预算信息公开质量。

 

四、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包括部门本级和四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编制56个(其中:行政编28个,事业编28个),实有人数110人(其中:在职56人,离休1人,退休53人)。机构性质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数

2019年人员实有数

2018年人员实有数

比上年度增减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合计

 

56

110

56

1

53

110

57

 

52

 

-1

 

1

 六安市林业局本级

行政

16

38

16

 

22

38

17

 

21

 

-1

 

1

 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公益一类事业

8

24

11

 

13

24

11

 

13

 

 

 

 

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

公益一类事业

10

18

10

 

8

19

11

 

8

 

-1

 

 

   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公益一类事业

10

18

8

1

9

20

10

1

9

 

-2

 

 

六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行政

12

12

11

 

1

9

8

 

1

 

3

 

 

 

五、部门综合定额标准

根据2019年市直基本支出供给政策(详见《2019年六安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六安市林业局本级和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人.年

单位名称

预算供给形式

类/档

定额标准

市林业局本级

全额拨款

行政三档

8000

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全额拨款

事业二档

6000

市林业工作总站

全额拨款

事业二档

6000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全额拨款

事业二档

6000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全额拨款

行政二档

5500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六安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410.01万元,较上年增加8.48万元,增加0.35 %,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等。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组织收入500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2410.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9年部门组织收入计划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组织收入项目名称

2019年预期数

2018年预期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增加(减少)原因分析

合计

500

0

500

    100%

新增植被恢复费

专项收入

500

0

500

    100%

新增植被恢复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罚没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捐赠收入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组织收入项目说明如下:

(1)专项收入主要包括: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500万元。

 

2、2019年部门可支配收入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可支配收入项目

名称

2019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增加(减少)原因分析

合计

2408.01

2401.53

6.48

0.03

 

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

2264.02

2323.03

-59.01

-2.54

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减少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

71.99

70.5

1.49

2.11%

公益一类差额单位经费缺口增加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

 

 

 

 

 

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债券收入

 

 

 

 

 

转移性收入

74

8

66

825%

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上年结转结余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410.01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2410.01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或减少8.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分来源情况总表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合计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上年结转结余安排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合 计

2408.01

2410.01

2338.02

 

71.99

 

 

 

人员支出

669.37

669.37

601.01

 

68.36

 

 

 

 工资福利支出

650.47

650.47

583.36

 

67.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9

18.9

17.65

 

1.25

 

 

 

定额公用支出

100.44

100.44

96.81

 

3.63

 

 

 

其中:综合定额

39.2

39.2

35.6

 

3.6

 

 

 

项目支出

1640.2

1640.2

1640.2

 

 

 

 

 

2、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对比表(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增减变化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

非税收入安排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

非税收入安排

增减数

增长(%)

合计

2410.01

2338.02

 

71.99

2401.53

2331.03

 

70.5

8.48

0.35

 

人员支出

669.37

601.01

 

68.36

634.89

568.02

 

70.5

34.48

5.43

 工资福利支出

650.47

583.36

 

67.11

618.19

552.71

 

65.48

32.28

5.2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9

17.65

 

1.25

16.7

15.31

 

1.39

2.2

13.17

定额公用支出

100.44

96.81

 

3.63

104.57

100.94

 

3.63

-4.13

-3.95

 其中:综合定额

39.2

35.6

 

3.6

39.7

36.1

 

3.6

-0.5

-1.26

项目支出

1640.2

1640.2

 

 

1662.07

1662.07

 

 

-21.87

-1.32

 

3、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共增加8.4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增加34.48万元,原因是: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及市林业工作总站人员津补贴增加及部分人员工资增加。

(2)定额公用支出减少3.63万元,原因是:部门会议费减少。

(3)项目支出减少21.87万元,原因是: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减少,培训费用未纳入部门项目预算。

 

4、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对比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2019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小计

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小计

财政拨款(补助)

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合计

2410.01

2410.01

 

2401.53

2401.53

 

8.48

0.35

农林水支出

2258.26

2258.26

 

2258.48

2258.48

 

-0.22

-0.01

住房保障支出

52.51

52.51

 

49.45

49.45

 

3.06

6.19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99.24

99.24

 

93.6

93.6

 

5.64

6.03

 

 

 

 

 

 

 

 

 

……

 

 

 

 

 

 

 

 

四、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9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0项,资金总额1640.2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40.2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林业局部门本级2019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全民义务植树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项目内容:共3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支出1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15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8万元。

(1)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六政〔2017〕79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

(2)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  《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六发〔2018〕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7号)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林科〔2017〕19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经费。

(3)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13号)。

项目内容:共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

(4)森林防火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

项目内容:共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5)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2011〕32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

(6)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新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5年修正)。

项目内容:共5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7)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3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

项目内容:共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

(8)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六政办秘〔2017〕107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

(9)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创建工作经费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明确市直单位有关经费财政供给政策的通知》(财预〔2017〕849号)。

项目内容:共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进村入户工作经费支出,创建活动工作经费。

(10)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复核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

项目内容:共3万元,主要用于做好迎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验收工作经费。

(11)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六政办〔2011〕2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六政办〔2011〕22号)、《六安市人民执法办公室转发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依法保护林业资源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11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5〕8号)等。

项目内容:共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检查、督查,开展违法采挖野生植物资源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检查的常态化。。

(1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27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六政办明电〔2013〕52号);《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方案>的通知》(林防函〔2016〕4号);《省重防指关于切实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重防指〔2015〕4号)。

项目内容:共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疫情普查;开展森林病虫调查监测;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检疫执法检查工作。

(13)林业种苗监管与林业科技扶贫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林场发〔2015〕18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1号);《安徽省林业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实施方案》(林种函〔2016〕30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林计函〔2017〕513号)。

项目内容:共15万元,主要用于承办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林木良种选育等管理,承担林木新品种引进试验和林木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等工作。

(14)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经费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关于开展2018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的通知》(森公〔2018〕30号)、《转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工作的通知》(森公刑〔2017〕109号)。

项目内容:共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及办案业务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33.66万元,印刷费21.02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33.64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被装购置费8.8万元,委托业务费3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1.1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83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林业改革专项资金12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2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六政〔2017〕79号)中“强化市、县(区)财政责任,加大对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支持力度”。

项目内容:共1200万元,该项目为专家评审项目,主要用于林业增绿增效、森林“五项创建”、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精准扶贫等支出方向的奖补资金。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12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4、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指挥部的通知》(办〔2018〕7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8〕26号)。

项目内容:共1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9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森林防火专项经费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

项目内容:共5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物资储备。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物资储备5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扶贫工作队专项经费7.6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66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38号)。

项目内容:共7.66万元,其中:①叁名扶贫干部生活补助1500元*3人*12月=5.4万元;②市区至霍山县至真龙地村80公里,交通费共计80*2*4*12*2人=1.536万元;市区霍山县至东西溪乡75公里,交通费共计75*2*4*12*1人=0.72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交通费用2.26万元,生活补助5.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国有企业改制内退人员生活补助费10.3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3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市林业局所属市木材总公司等3家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六企改组〔2015〕11号)。

项目内容:共10.3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所属三家国有企业年龄“45”、“55”人员2019年退休前生活补助费10.32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生活补助10.3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8、森林公安加班补贴10.2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2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255号)。

项目内容:共10.22万元,2019年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费用为:710元/人/月*12人*12月=102240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9、提前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72万元,其中:转移支付安排7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8〕1532号)。

项目内容:共72万元,其中:①林业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修复70万元;②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2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10、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2万元,其中:转移支付安排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8〕1626号)。

项目内容:共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体系建设。

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支出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4个,项目金额1452.9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评价项目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94万元。

根据市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求,2019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资金总额 1508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08万元。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具体项目如下表:

2019年编制支出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计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上年结余安排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合计

1508

1508

1508

 

 

 

 

 

六安市林业局

1508

1508

1508

 

 

 

 

 

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

158

158

158

 

 

 

 

 

林业改革专项资金

1200

1200

1200

 

 

 

 

 

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50

50        

50

 

 

 

 

 

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100

100  

100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10.01 万元,较上年增加8.48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收入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0.01万元,占 100 %;支出包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258.26万元,占9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4万元,占4.12%;住房保障支出52.51万元,占2.18%。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410.01万元,较上年增加8.48万元,增加0.35%,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10.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8 万元,增加0.35 %。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19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其中:农林水支出2258.26万元,占9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4万元,占4.12%;住房保障支出 52.51万元,占2.18%。

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林水支出”2019年预算 2258.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22万元,下降0.01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减少。其中,“行政运行”预算 618.06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 128.2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制内退人员生活补助费、扶贫工作队专项经费、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森林公安加班补贴。“森林培育(林业)”预算123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改革专项资金、全民义务植树;“林业防灾减灾”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预算15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其他林业支出”预算72万元,主要用于一级古树名木保护;“森林资源管理”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体系建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 99.24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64万元,增长6.03%,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津补贴及工资变动增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87.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1.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52.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6万元,增长6.19%,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津补贴及工资变动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52.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9.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650.47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 235.31 万元、绩效工资92.53万元、津贴补贴 100.76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7.52万元,奖金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33.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72万元,住房公积金52.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4万元,包括: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1.8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5.14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21万元、维修(护)费7.5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9万元,包括:生活补助4.2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医疗费5.4万元,离休费9.25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2019年部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共安排政府采购支出4项,资金总额23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39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公务用车补贴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车辆加油服务16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9年。

2、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市9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0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规划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9年。

3、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费8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3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台式计算机2台,便携式计算机10台,存储器8个,激光打印机4台,扫描仪1台,照相机及器材2台,专用仪器仪表5个,办公家具10件,被服装具22套,电信服务1次,资产及评估服务10批,印刷服务14820册,物业管理费1次。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9年。

4、森林防火专项经费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0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抗灾物资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9年。

 

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在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共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3项,资金总额 161.3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1.32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务用车补贴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6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车辆租赁、加油、保险、维修、保养服务16万元。

    项目内容:加油保险维护费。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9年。

 2、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市9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0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总体规划90万元。

项目内容: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市总体规划。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9年。

    3、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费55.3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5.32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公共项目印刷服务、物业管理、评估验收等55.32万元。

    项目内容:林业产业、森林抚育等评估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物业费,印刷费。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9年。

 

2019年部门资产购置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共安排资产购置支出2项,资金总额75.6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5.68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25.6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5.68万元。

主要购置: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2台,林业普查专用笔记本电脑2台,掌上电脑6台,gps定位仪5部,移动硬盘4个,打印机4台,扫描仪1部,数码相机1部,单反相机1部,专用保险柜10个,录音笔4个,制服22套。

2、森林防火专项经费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0万元。

主要购置:风力灭火机100台,中型高压水泵30台,远程高压水泵10台,油锯5台,林业清理锯10台。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一、六安市林业局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27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6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19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27 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1.4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1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 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 3.51 %,减少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 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 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六安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0.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1.8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5.14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21万元、维修(护)费7.5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5万元。

 

 

 2019年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六安市林业局固定资产总金额936.18万元,较上年增长18.4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268.85万元、专用设备624.94万元、其他资产42.39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未车改事业单位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19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
    2019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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