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统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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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统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统管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6月29日
抄送:市委巡察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统管实施方案(试行)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全面规范市直林业系统财务管理,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市直部门财务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管范围: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
二、统管模式:
1.集中审核,分级审批。保留局属单位会计核算主体和零余额账户,按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实行“预算分编,市局审核,单位审批,分账核算”的财务管理方式。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选调部分二级单位会计人员到局机关集中办公,即局成立“财务监督管理组”,负责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进行集中会计审核业务,即财政集中支付模式。
2、实行轮岗,规范操作。为能有效实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重要工作岗位人员轮岗的有关要求,对抽调局集中办公的财务人员实行轮岗制,集中办理审核业务。
3、健全手续,严格程序。实行统管后,局机关及各单位的财务报销程序为:单位需要报销的原始票据,经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账员初审后在每月6-15日集中报局财务监管组审核,同时填制月支出汇总清单由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入账。各单位财政一体化支付平台审核u盘证书上交监管组,由监管组专人在平台操作,审核办理平台支付。所有报销凭证须完善上述手续,履行上述程序后由会计代账公司统一代理做账。
三、相关要求
-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统管单位要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和不合规票据,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完善的原始凭证局财务监督管理组有权拒收。财务监督管理组要加强财务的日常监督,发现重大收支管理隐患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要对统管单位的财务报表、三公经费进行季度汇总和年度预算编制汇总。局领导班子、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一次财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各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负总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财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负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 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按照规范的保管期限移交单位档案室统一保管,财务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应记入固定资产平台登记资产卡片,入固定资产账。对报损报废资产,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实物及财务核销处理。各单位要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对单位的资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以账对物、以物对账、账物相符,防止公物私用,公物私有,确定各项资产存放地点及使用情况,防止公共财产流失。
3、统一思想,加强配合。财务统管是一种新的财务管理方式,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廉政建设的一项新措施,局机关及各局属单位要切实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确保统管工作落到实处。
本方案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