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统一管理办法及规定(暂行)-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18-12-1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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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组)、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规范我局财务监管、审批制度,根据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统管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市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要求做如下规定:

    一、管理办法及要求

   总体要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实行“一本账”管理,“一支笔”审批。一切支出必须“先批后支”,统一支付。同时做到手续完备、附件齐全。统管后,凡需报销的支出,按照规定完善手续后,由具体支出经办人直接到局财务机构报销支付。局属单位原有的审核及经办u盾全部上交局财务管理监督机构。各单位无需再填写月支出汇总单,也不再设立报账员、出纳员等岗位。

 

总体要求如下:

    1、报销手续完备:凡需报销的支出,均应填制报销封面,封面上必须具备:(1)经手人:无论局机关还是局属单位,谁经手谁签字,原始票据也必须同时填写经手人姓名。(2)证明人:对一次性支出超1000元的原始票据(不包括车船机票)必须有证明人。(3)审核人:实行分级审核,谁分管谁审核。科长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其他人员由所在科长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审核;局领导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4)以上手续完善后交由财务机构进行政策和法规性审核,加盖审核专用章,方可送交局审批人审批。

    2、票据附件齐全:所有支出票据除需要手续完备外,还需要附件齐全:(1)差旅费附件:包括公务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有住宿的要有住宿发票,来往车船机票。(2)公务接待附件:严格按照“五单一函”,即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公务接待菜单、公务接待发票和公务接待公函。(3)会议费、培训费附件:除会议开支发票外必须有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 、报到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结算等凭证。外出培训必须有培训通知文件。

    二、具体管理规定

    1、差旅费报销规定 : 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1) 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一天或当天(特殊情况不能先审批再出差的,须先电话报告并在出差后三天内)填写因公外出审批单,按照分级审核的规定,签审核同意意见后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2)外出参加的会议、培训,如明确注明由会议承办单位承担会议及食宿费的,差旅费补助只报销往返费用;到金安区、裕安区出差,必须填写到乡镇具体地点,否则不予报销。(3)原则上要求到县区出差当天能够返回的,不在县区住宿。确需住宿的,住宿费用由出差人各自持自己的公务卡结算,不得由他人代结代付,报销时与当次的出差车船费,补助费等一一对应填单报销。报销单据要求一人一单,多人同行的分别填单,不得多人同填一单报销。(4)住宿费标准提倡节俭,但最高不得突破市财政局财行[2016]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省内350元/人.天),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2、招待费报销规定:无论局机关还是局属单位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并根据接待函,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程序,实行一事一结。报销时票据必须完善手续,严格按照“五单一函”,缺一不可。公函日期与用餐明细日期要一致。

     3、会议费报销规定 : 所有会议一律实行申请报批,并限制次数(具体规定另定),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开会”程序。(1)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召开县区参加的会议、培训,由局分管负责同志提出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同意,超过50人以上的会议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2)会议费报销时除提供会议费发票外,还须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结算等凭证。(3)财务监督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培训)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计划,未经批准的会议(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4)报销承办的培训费用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场地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凭证。各类会议、培训标准按照六安市财政局财行〔2014〕254号规定执行。

     4、办公用品及其他公务用品的报销规定: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所有需要购买的办公用品及其他公务用品,属于常用的笔墨纸张,一律由局办公室实行先申报审批,后统一购买、统一发放;属于电脑耗材等易耗品,由各科室和局属单位根据实际损耗情况,向局办公室申报,经办公室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需更换,经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购买、报销。

    5、政府采购报销规定: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财购[2015]582号文件和财购[2015]735号文件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年初安排预算的,每一项支出都必须由办公室填写采购明细单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财务组在政府采购平台办理采购业务计划申报,并及时入固定资产台账。当年未作财务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一律不安排采购申报。

    6、统一支付管理规定:(1)报销的所有票据完善手续后,由局财务机构统一平台审核支付,办理时间为每月1-20日支付,包括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平台录入、社保金、养老金、公积金缴存业务。所有林业项目款支付,需提前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向局财务机构报送用款计划和用款明细,才能申报计划支出。(2)每月20日至月底清理所有票据和当月账目。(3)次月15日之前必须完善账务处理,编报当月会计报表,装订完善会计凭证。

    三、统一预算安排,汇编决算报表

    统管后,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预算由局财务机构统一编报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不再分单位核算,按人员数统一编报。项目支出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当年预算编制时应及时向局财务机构报送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报书和项目开支明细,50万以上的要编制目标绩效表,局财务机构将统一汇总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综合预算草案,集中审核管理,统一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年终所有支出按部门财务报表统一编制部门决算,实行“一本预算”“一本决算”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以上管理办法及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局办公室及财务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过去所有的财务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驻村扶贫有关报销问题按相关政策执行。

 

 

 

                                   2017年6月 6 日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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