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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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8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5项,资金总额1768.07
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768.07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林业局部门本级2018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全民义务植树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项目内容:共30万元,其中:①整地劳务费12万元;②购买肥料费11万元;③宣传费2万元;④会议费2万元;⑤购买义务植树纪念碑3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支出1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118.9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18.90万元。
(1)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六发〔2017〕9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林科〔2017〕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62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
(2)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7号) ,六安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六发〔2017〕9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林科〔2017〕19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经费。
(3)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13号)。
项目内容:共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
(4)森林防火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
项目内容:共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
(5)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经费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2011〕32号)。
项目内容:共2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工作。
(6)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新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5年修正)。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7)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3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初稿已形成,正在审核阶段。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
(8)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六政办秘〔2017〕107号)。
项目内容:共15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
- 扶贫工作经费5万元,林业窗口人员服装费0.9万元,创建工作经费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明确市直单位有关经费财政供给政策的通知》(财预〔2017〕849号)。
项目内容:共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进村入户工作经费支出,窗口工作人员服装费,创建活动工作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15.6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3.1万元,培训费6.3万元,劳务费7万元,委托业务费4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6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林业改革专项资金109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94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林计〔2016〕37号)、《六安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62号)、《六安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六发〔2017〕9号)、《六安市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六政办〔2016〕26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林科〔2017〕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7号)、《关于印发王学军、李锦斌对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批示和梁卫国在全省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上讲话的通知》(林茶〔2015〕42号》、《关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市〔2017〕8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放政办秘〔2017〕84号)。
项目内容:共1200万元,该项目为专家评审项目,其中:①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1000万元;②林业特色产业发展200万元。其中市林业局本级840.7万元,转移支付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106万元;补助霍邱县、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合计253.3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840.7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4、创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及国家森林城市1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申报命名管理办法》《“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家林业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意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5〕8号)中:(四)完善提高阶段(2017年1月-2025年12月),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继续实施创建工程项目,巩固提高创建成果,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复查考核合格;《六安市国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说明书)》。
项目内容:共140万元,其中:①编制《六安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总体规划》100万元,该项目为政府采购;②森林旅游活动宣传、资料印刷等20万元;③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后期巩固经费等2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7万元,印刷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8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管理的通知》(国森防办〔2012〕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
项目内容:共1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储备森林火灾扑救设备和全市护林员网格化终端租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物资储备1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电子档案数字化管理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转发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市档〔2017〕29号)、《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安徽省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六市档〔2017〕17号)。
项目内容:共40万元,其中:①档案整理、著录、扫描外包给第三方专业数字化加工企业进行约3000卷各类档案的整理、数字化扫描、条目著录26万;②采购第三方成熟档案管理软件和系统硬件14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36.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建立林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62号)、《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8月16日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待提请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项目内容:共20万元,其中:①检查监督经费6万元;②宣传经费5万元;③第三方评审4万元;④树立林长制公示牌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3万元,差旅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8、扶贫工作队专项经费9.0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0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38号)。
项目内容:共9.03万元,其中:①四名扶贫干部生活补助1500元*4人*12月=7.2万元;②市区至霍山县票价15元,霍山县至真龙地村30.5公里,交通费共计(15 30.5)*2*4*12*2人=0.87万元;市区至霍山县票价15元,霍山县至东西溪乡35公里,交通费共计(15 35)*2*4*12*2人=0.96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交通费用1.83万元,生活补助费7.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9、国有企业改制内退人员生活补助费10.3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3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事室)局国企监督科〔2016〕5号文件,我局所属三家国有企业年龄“45”、“55”人员2016年至2020年退休前生活补助财政拨付526400元,2016年至2017年已按月发放323400元,因此项经费不准一次性发放,需按月发放生活补助。
项目内容:共10.3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所属三家国有企业年龄“45”、“55”人员2018年退休前生活补助费10.32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生活补助10.3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0、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六政办〔2011〕2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六政办〔2011〕22号)、《六安市人民执法办公室转发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依法保护林业资源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11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5〕8号)等。
项目内容:共15万元,其中:①巡查督查经费10万元;②执法宣传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差旅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27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六政办明电〔2013〕52号);《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木种苗和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绿盾”行动方案>的通知》(林防函〔2016〕4号);《省重防指关于切实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重防指〔2015〕4号)。
项目内容:共15万元,其中:①“绿盾”检疫执法专项行动5万元;②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督导检查1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会议费0.5万元,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2.88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2、林业种苗监管与林业科技扶贫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林场发〔2015〕18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1号);《安徽省林业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实施方案》(林种函〔2016〕30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林计函〔2017〕513号)。
项目内容:共15万元,其中:①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监管5万元;②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建设5万元;③推广各类林下高效种植养殖模式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3、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经费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建立跨区域林区治安防范合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
项目内容:共40万元,其中:①森林公安公用经费8人*2.5万元=2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刑侦、森林公安实战化训练、林业市场治安等;②执法办案场所改建2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4.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8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4、森林公安加班补贴6.8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8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255号)。
项目内容:共6.82万元,主要用于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710元*8人*12月=6.82万元。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5、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1668号)。
项目内容:共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与恢复。
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