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失效)-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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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秘〔2016〕22号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现就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责任体系建设
1.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是重要生态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森林资源保护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有关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具体责任。市与县(区)、县(区)与乡(镇)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逐级建立承诺制,同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管委)目标考核,做到目标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到位。
2、落实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分片包干,做到五级包保,即:市领导包县(区)、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居)委会、村(居)委会干部包组、组包户。
3.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分片包保,定期或不定期至各自区域内进行督促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整改。
4.林权单位落实好自防职责。各林权单位(含国有、集体林场及承包大户)要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承担各自的森林防火责任,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并配备一定的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真正做到山由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如防止明火进入林区、营建防火林带、砍割防火道、清除林内可燃物,做到小火由林权单位第一时间“打小、打了”。
5、明确各级信息员职责。各地要层层建立信息员制度,各村民组、林权单位要明确村民组长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森林防火信息员,各乡镇、各村要明确分管负责人或林业专干为信息员,在醒目位置公布信息员和市、县级防火值班电话,明确发现火警及火险的报告时间,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
二、预防体系建设
1、强化防火宣传教育。进行全覆盖多层次的宣传,提高全体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是实现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各级宣传部门要与防火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制订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在林区竖立和刷新防火碑牌,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和彩旗等;在防火紧要期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发送手机短信、上防火课或进行街头宣传;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结合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对火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通过宣传,使森林防火要求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2、坚决管住野外用火。一是把好野外火源管控。坚持“严管与疏导”并举。在严管上,严格执行《安徽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高火险天气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根据需要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乡镇要建立坟山墓地和特殊群体人员的登记管理名册,指定管护、监护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在疏导上,各行政村要根据需要建造焚烧池或设立流动祭祀箱,在进山路口设立临时花卉兑换点,方便群众祭祀。二是加强重点区域防控。各县区每年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确定防控等级,制定防控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落实防控人员和措施。在防火紧要期内实行县、乡镇领导驻点防守,村组干部全员到位值守的包保防控体系。三是坚持从严处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县区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后,对不听劝阻违规野外用火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对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做好火情预测预警。一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市县(区)森林防火部门与气象部门在高火险天气,联合发布火险等级预报,提醒各地做好应对准备。二是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加强巡护监测。在高火险时段要建立瞭望卡哨,安排人员值守,要以村组为单位按山场面积聘请专门人员负责地面巡查,及时发现报告火情。三是开展火烧迹地更新造林,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减少林内可燃物载量,降低火灾风险。四是修建林火阻隔系统。各地要结合油茶项目营建生物防火林带,开设防火道或防火隔离带。在边界地区或重点防火单位通过人工割灌(草)、机耕和计划烧除方式建立防火通道和防火隔离带。
4、严格信息管理。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信息归口管理、报告和公开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
市防火办值班人员要及时受理报警,做好处警调度,跟踪询问了解,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卫星林火热点等重要火情要通报有关县(区)防火办,督促有关县(区)政府领导靠前调度指挥,及时向市森防指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
各县(区)接到市防火办通报后,必须核查火情,组织力量及时扑救;对卫星林火热点等重要火情,2小时内必须上报结果,每隔1小时报告一次森林火灾发展蔓延与现场处置情况,火灾扑灭后要及时报送火灾扑救和损失情况。
三、扑救体系建设
1、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市、县均要制订可操作的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制订应对预案,每年进入防火期前后开展综合演练。
2、按要求组建森林消防队伍。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县为单位进行组建。要求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防火关键期集中食宿、集中管理,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一级火险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二级火险县(霍邱县、金安区、裕安区)、三级火险县(叶集试验区)应当分别建立100人、50人、25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根据需要建立规模适当(原则上不低于1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组建,一级防火县的乡镇可根据需要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有重点防火任务的行政村可成立半专业队伍,配备一定的扑火装备。
应急森林消防队伍主要由武警、公安、城管等人员组成,按应急预案要求快速出动,参加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群众森林消防队伍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当地村民为主,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装备,主要承担扑救森林火灾、带路、运送物资、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3、配备必要的物资器材
各级财政要筹措必要的经费,加大对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建设的扶持力度,重点保证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交通、通讯、扑火、防护等基本装备。同时对应急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
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力争到2018年年底前全市的物资储备达到《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要求,即:市级物资储备库储备500-1000万元森林防火物资;一级火险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二级火险县(霍邱县、金安区、裕安区)物资储备库储备200-400万元森林防火物资;三级火险县(叶集试验区)物资储备库储备150万元以上的森林防火物资,并及时更新。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扑救物资配备不少于5万元。
四、保障体系建设
1、组织保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各县区要提升森林防火指挥部规格,成立以县区长为指挥长、分管县区长为常务指挥长的森林防火指挥部,乡镇要调整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2、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一级火险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要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
3、考核保障。市政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各县区政府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考核督查。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对本级政府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包保制度、经费投入、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督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保障、部门履职、工作开展、火源管控、防扑火能力建设等进行考核。
4、责任追究。各级森林防火责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森林防火职责,依照情节轻重,实行责任追究,有《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情形的,对有关领导实行责令辞职、免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奖惩保障。对在预防、扑救森林火灾任务重作出突出贡献的森林消防队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县区森林火灾受害率突破0.35‰目标的、被确定为省森林防火重点管理县区的、因森林防火工作被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约谈的,县区主要领导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作出检讨,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