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六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3月20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区政府(管委)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创建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请于2015年4月底前报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六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程,依据《国家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按照“绿色发展、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通过建立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的城市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全面提升城市发展品味;着力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森林质量与综合效益;建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要求及时启动创建工作,力争2016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7—2025年进一步完善提高。
(一)建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到2016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其中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裕安区、金安区、叶集试验区森林覆盖率3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绿地率37%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5平方米,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90%以上,市域水岸林木绿化率95%,道路绿化率95%。到2025年森林分布更加合理,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提高。
(二)建成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形成木竹、经济林果、林特林付产品、苗木花卉、林下复合经济、森林旅游等特色主导产业,2016年实现林业目标产值320亿元。到2025年林业目标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
(三)建成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建立一批森林生态旅游基地,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建城区市民出行500米内有休闲绿地,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规划引领创建,打造六安特色。一是按照“绿色发展、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发展思路,立足加快提升城乡绿化水平,科学编制《六安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县区政府(管委)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体现六安特色,提升城市发展品位,打造宜居、美丽、和谐的幸福家园。以乡土树种为主,通过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三是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加快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完善绿化隔离林带建设。四是突出平原植绿突破、丘陵增绿提升、山地造林攻坚三项工程;突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三项创建,突出发展现代林业、民生林业。
(二)加快景观绿化,实现城在林中。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构建水网绿网交融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通过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道路、水系和滨水岸线绿地编织绿网,形成绿网水网交融、自然风貌与城市景观融通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一是六安中心城区大力推进“绿满皋城”、“景观道路”、“绿色游园”、“亲民绿化”工程,提升宜居城市品味和档次,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森林绿地系统。二是完善县城园林绿化规划,加快县城园林工程建设,打造金寨、霍山、舒城、霍邱、寿县五大县城森林城市组团,实现县城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达标。三是积极开展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加快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和各类公园建设,打造生态休闲绿化设施,让市民共享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三)推进布局调整,加快森林围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期间,每年完成占市域面积0.5%以上的新造林任务,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形成“森林围城”布局。一是挖掘平原地区林业发展潜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迅速增加森林面积和资源总量。二是开发丘岗和江淮分水岭地区林业潜力,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油茶等特色高效经济林、苗木花卉产业和工业原料林基地。三是对生态重要地区组织宜林地造林、封山育林,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四是大力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封山育林,加强林木管护抚育,促进新造林迅速成林,提升森林防护功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四)统筹城乡一体,构筑生态网络。实行点、线、面相结合,打造高标准森林生态网络系统。一是加快森林长廊建设。以合武、宁西、六阜等铁路,合六叶、合武、济广、济祁等高速公路,105、206、312等国道和省道公路,以及淮河和淠史杭等骨干河流、六大水库和重要湖泊周边为重点,建设高标准森林长廊。扎实推进六安“茶谷”生态廊道建设,加快“三线三边”绿化步伐。二是加快“三项创建”,到2016年建成省级森林城市2个(霍山县、舒城县)、森林城镇25个、森林村庄300个。三是加快农田林网建设。积极完善农田林网体系,2016年农田林网建网率达到85%以上。四是加快矿区生态修复。加大采铁、采石等矿区地质环境保护,抓好矿区绿化美化和净化工程建设,修复破损山体和采掘地区生态环境。
(五)建设民生林业,发展林业经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发展民生林业。一要突出发展毛竹、油茶、柳编等主导产业,扶持壮大木材综合利用、花卉苗木等产业,积极培育中药材、森林食品、林下经济、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业。二要加快森林旅游开发,加快发展郊区观光、采摘、休闲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建设。三要加快林产品科技开发和新产品研发,培育林业产业专业市场,着力延伸林业产业链。四要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
(六)倡导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化。一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育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优化城市森林结构配置,确保城市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二要严格林地红线管制,坚持森林限额采伐,加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三要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开展“花园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制度,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建设各类纪念林基地。四要组织评定市树市花,规范古树名木保护。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14年底前—2015年1月):本阶段主要任务包括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组织机构、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制订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启动大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月—2016年6月):在前期积极准备的基础上,对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实施精品工程。一是实施六安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城区园林绿化及城市环城林带建设工程;二是实施“主攻平原植绿、提升丘陵增绿和巩固山区造林” 三大造林工程;三是实施“森林长廊、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三项创建工程;四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产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建设工程;五是实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营造纪念林基地活动;六是实施森林、绿地、湿地、古树名木保护和市树市花开发工程。
(三)申报验收阶段(2016年6月—2016年12月):本阶段要组织工程进度与质量核查、开展补缺补差、完成申报验收各类材料准备、迎接考核验收。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6年12月—2025年12月):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继续实施创建工程项目,巩固提高创建成果,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复查考核合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区也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强化责任。真正把发展城市森林、创建森林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标准确定目标任务,有计划分步骤抓好创森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森机构、创森方案、创森指标、创森经费、创森措施和创森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三)加大投入。各地要积极谋划项目,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程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林业发展、美好乡村建设等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优先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参与投资创建工作,实行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四)营造氛围。积极探索城乡互动、市县区联动,国家、集体、个人互动,全社会全民参与模式,参与和支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识进农村、进机关、进部队、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使创建活动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附件:六安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
六安市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评价指标
|
2013年现状
|
2016年规划
|
2025年规划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
|
城市森林网络
|
1
|
市域森林
覆盖率
|
年降水量800mm以上地区的城市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区、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
自然湿地面积占市域面积5%以上的城市,在计算其市域森林覆盖率时,扣除超过5%的自然湿地面积计算森林覆盖率。
|
40.55%
|
41.60%
|
43.00%
|
市林
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1.1
|
裕安
|
34.51%
|
37.60%
|
40.10%
|
1.2
|
霍邱
|
18.65%
|
20.70%
|
23.23%
|
1.3
|
霍山
|
74.65%
|
75.50%
|
76.50%
|
1.4
|
金安
|
29.61%
|
35.10%
|
38.10%
|
1.5
|
金寨
|
78.90%
|
79.80%
|
80.10%
|
1.6
|
寿县
|
11.19%
|
12.50%
|
14.68%
|
1.7
|
舒城
|
49.84%
|
52.10%
|
54.16%
|
1.8
|
叶集
|
26.67%
|
35%
|
35.80%
|
2
|
新造林面 积
|
自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 5%以上。
|
0.60%
|
0.68%
|
0.55%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城区绿化覆盖率
|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
37.30%
|
40.50%
|
41.50%
|
市城管局
|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4
|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m²以上。
|
11.1m²
|
11.5m²
|
12.5m²
|
市城管局
|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5
|
城区乔木 种植比例
|
城区绿地建设应该注重提高乔木种植比例,其栽植面积应占到绿地面积的60%以上。
|
60%
|
62%
|
65%
|
市城管局
|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6
|
城区街道 绿化
|
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
|
29%
|
30%
|
33%
|
市城管局
|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7
|
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
|
自创建以来,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
|
32%
|
33%
|
34%
|
市城管局
|
市重点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8
|
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
|
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 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85%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 效发挥 。
|
87%
|
91%
|
92%
|
市水利局
|
市林业局
市城管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9
|
休闲游憩 绿地建设
|
城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使市民出门500m有休闲绿地,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 游憩需求。
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他面积20hm²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5处以上。
|
√
|
√
|
√
|
市城管局
|
市园林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5处以上
|
5处以上
|
5处以上
|
市林业局
|
市国土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10
|
村庄绿化
|
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
|
25%
|
30.30%
|
35%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
|
12%
|
16.00%
|
20%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11
|
森林生态 廊道建设
|
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
|
√
|
√
|
√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12
|
水岸绿化
|
江、河、湖、海、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景带。
|
90.90%
|
95.00%
|
98%
|
市水利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13
|
道路绿化
|
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景观通道。
|
91.50%
|
95.20%
|
98.10%
|
市交通局
|
各县区政府(管委)
|
14
|
农田林网 建设
|
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gb/t18337.3要求达标。
|
√
|
√
|
√
|
市农委
|
市林业局
各具区政府(管委)
|
15
|
防护隔离 林带建设
|
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生态防护隔离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生态功效显著。
|
√
|
√
|
√
|
市林业局
|
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
市气象局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二
|
城市森林健康
|
1
|
乡土树种 使用
|
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
|
80%
|
82%
|
85%
|
市林业局
|
市城管局
市园林局
各具区政府(管委)
|
2
|
树种丰富 度
|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
20%
|
18%
|
16%
|
市城管局
|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郊区森林自然度
|
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植物群落演替自然,其自然度应不低于0.5。
|
0.51
|
0.53
|
0.54
|
市林业局
|
各县区政 府(管委)
|
4
|
造林苗木使用
|
城市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苗木为主,因地制宜地使用大、中、小苗和优质苗木。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
树、大树进城。
|
√
|
√
|
√
|
市林业局
|
市城管局
市园林局
各具区政府(管委)
|
5
|
森林保护
|
自创建以来,没有发生严重非法侵占 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
|
√
|
√
|
√
|
市林业局
|
市城管局
市园林局
各具区政府(管委)
|
6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构建
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环境。
|
√
|
√
|
√
|
市林业局
|
市城管局
市园林局
|
7
|
林地土壤 保育
|
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 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 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 。
|
√
|
√
|
√
|
市林业局
|
市城管局
市水利局
市园林局
各具区政府(管委)
|
8
|
森林抚育与林木管理
|
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
|
√
|
√
|
√
|
市林业局
|
市城管局
市交通局
市园林局
|
三
|
城市林业经济
|
1
|
生态旅游
|
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
|
√
|
√
|
√
|
市林业局
|
各具区政府(管委)
|
2
|
林产基地
|
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
|
√
|
√
|
√
|
市林业局
|
各具区政府(管委)
|
3
|
林木苗圃
|
全市绿化苗木生产基本满足本市绿化需要,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并建有优良乡土绿化树种培育基地。
|
85%
|
87%
|
90%
|
市林业局
|
市园林局
|
四
|
城市生态文化
|
1
|
科普场所
|
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
|
√
|
√
|
√
|
市科技局
|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义务植树
|
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广泛开展城 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 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 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
|
84%
|
85%
|
87%
|
市绿化办
|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科普活动
|
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 。
|
5次以上
|
5次以上
|
5次以上
|
市科技局
|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4
|
古树名木
|
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
100%
|
100%
|
100%
|
市林业局
|
市园林局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5
|
市树市花
|
经依法民主议定,确定市树、市花,并在城乡绿化中广泛应用。
|
√
|
√
|
√
|
市绿化办
|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
6
|
公众态度
|
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90%以上
|
市委宣传部
|
市广电局
市创森办
各县区政府(管委)
|
五
|
城市森林管理
|
1
|
组织领导
|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同意开展创建活动2年以上,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
√
|
√
|
√
|
市创森办
|
市林业局
市城管局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2
|
保障制度
|
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建设配套高效。
|
√
|
√
|
√
|
市创森办
|
市林业局
市城管局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3
|
科学规划
|
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2年以上,能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
|
√
|
√
|
√
|
市创森办
|
市规划局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
4
|
投入机制
|
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自创建以来,城市森林建设资金逐年增加。
|
√
|
√
|
√
|
市财政局
|
市重点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5
|
科技支撑
|
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措施,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实施,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城市森林营造、管护和更新等技术规范和手册,并有一定的专业科技人才保障。
|
√
|
√
|
√
|
市科技局
|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
6
|
生态服务
|
财政投资建设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以及各类城市公园、绿地原则上都应 免费向公众开发,最大限度地让公众 享受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
√
|
√
|
√
|
市城管局
|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
7
|
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
|
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为建设和发展城市森林提供科学依据。
|
√
|
√
|
√
|
市林业局
|
市园林局
|
8
|
档案管理
|
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
√
|
√
|
√
|
市创森办
|
市林业局
市园林局
各县区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