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17-12-29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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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林业局对此进行了解读。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17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39号)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此全面铺开。我市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林业改革实际,按照问题导向,从稳定和完善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放活集体林经营、加强集体林业管理与服务、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市集体林权产权制度,建立健全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推进林业增绿增效和生态文明建设。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对进一步维护林权权利人的权益,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快绿色惠民富民步伐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意见起草的过程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市共分三个阶段开展了《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第一阶段是初稿编制阶段多次召开座谈讨论我市集体林权制度现状,征求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需求,形成《实施意见》初稿。第二阶段是意见征集阶段,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第三阶段是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在综合各方意见后修订完善了《实施意见》,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

四、《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

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一是通过深化改革,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更加稳定,产权保护更加有力,全市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二是完成全市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股权量化到户改革,股份合作经营机制基本形成;三是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与担保收储机制,实现林权流转融资良性循环。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

一是继续完善确权发证。二是推进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三是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四是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和林权融资市场体系。

六、《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

一是稳定和完善集体林地承包关系。一步完善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到户推进未到户集体林改革切实加强林权权益保护积极开展股份合作经营二是放活集体林经营。落实林业分类经营制度规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探索开展改革试点三是加强集体林业管理与服务加强林权流转监管优化林权抵押贷款服务推行林业发展ppp模式,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落实《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改革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并注重协调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将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二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集体林业,广泛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吸引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流转林地林木和经营林业,促进金融资本参与融资,不断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三是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维护农村稳定林业改革发展离不开科技引领和创新,要加大林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万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健全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做好重大纠纷案件的应急处理,切实维护集体林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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