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22-03-1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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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2年共安排项目支出4项,资金总额1843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53万元,无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090万元,无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无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无政府债券收入,无转移性收入,无上年结转结余。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林长制改革建设项目经费项目支出1090万元,项目类型为产业发展支出。其中: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09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财金〔2017〕229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登〔2020〕2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通知》(皖自然资登〔2020〕3号)、《关于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的通知》(六绿〔2021〕4号)、《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皖林长办〔2020〕10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18〕4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六政[2017]79号)、《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1号)、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0号)、《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皖林长办〔2020〕10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18〕4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六政[2017]79号)。

项目内容:安排资金1090万元,其中:①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9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45株二级古树名木保护,每株补助资金2万元;②义务植树资金30万元,用于苗木运输、打宕、栽植、后期养护等支出;③油茶保险试点60万元,用于3.5万亩油茶种植保险投保;④开展公益林改革试点项目经费200万元,用于霍山县但家庙镇开展公益林改革试点工作;⑤支持市级重点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500万元,支持项目5个,每个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⑥2022年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130万,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森林督查、林地现场查验等;⑦“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费8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2年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2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5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4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林业发展改革工作经费260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6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1号)、《关于2021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设计布展工作的通知》(执委办〔2021〕7号)、《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发[2017]29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实施意见》(六政〔2017〕7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保护森林资源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1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27号)。

项目内容:260万元,其中:①加强全市林业部门管理的19个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120万元,其中,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100万元,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4次*5万元/次=20万元(费用为咨询国家林草局华东规划设计院);②2022年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20万元,主要用于六安馆展厅设计、制作、施工、馆内布置等20万;③林长制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督查、巡查、宣传、会议等;④开展保护野生动物10万,用于“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候鸟越冬地、野生植物集散地、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开展检查巡查;⑤林业执法等60万元,主要用于春秋季造林核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核查等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林木种苗监管、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对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盗伐、滥发、违规采伐林木,破坏兰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普查、松材线虫病检查、督查、林业植物检疫执法、防治技术培训等;⑥林业项目的评审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央、省、市级林业项目的评审

项目起止时间:2022年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差旅费35万元,维护费10万元,会议费7万元,劳务费21万元,委托业务费1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邮电费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3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森林防火物资购置经费90万元项目类型为运转维护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管理的通知》(国森防办〔2012〕33号)、《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防函〔2020〕38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38号)。

项目内容:90万元,其中:①更新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30万元;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60万元,用于编制六安市“6 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项目森林火灾领域应急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市森林防火“ 十四五 ”规划文本、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等。

项目起止时间:2022年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30万元,委托业务费6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提前下达2022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403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转移支付安排40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405号)。

项目内容:403万元,其中:①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283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改革和林业增绿增效工作。②专项转移支付1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等。

项目起止时间: 2022年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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