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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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六安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六安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市林业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落界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草原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草原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全省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组织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开展全市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 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和改革规划,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市级总林长、总督察长、副总林长、副总督察长、省林长制办公室等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落实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地。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规划,贯彻执行自然保护地标准,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承担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还草,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的实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和实施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控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国有资产,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各县区市级以上林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施。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实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3个单位决算,与预算一致。
纳入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二级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市林业局本级 |
2 |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
3 |
市林业工作总站 |
4 |
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
|
|
第三部分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71.43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71.4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3.51万元,下降20.03%,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减少和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8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6.7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7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36万元,占67.29%;项目支出514.07万元,占32.7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1.4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71.4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3.51万元,下降20.03%,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减少和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5.66万元,下降14.92%。主要原因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万元,占0.19%;教育(类)支出9万元,占0.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91万元,占3.62%;农林水(类)支出1428.09万元,占90.88%;住房保障(类)支出74.45万元,占4.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26.71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林业改革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到县区。其中:基本支出1057.36万元,占67.29%;项目支出514.07万元,占32.7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财政下达全市林长制专题培训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91万元,支出决算为5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9.12万元,支出决算为92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一次性奖励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行政执法车辆更新经费未进行更新。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年初预算为1173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管护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到县区。
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该项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8.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省级林长制考核奖励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68万元,支出决算为7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一次性奖励补缴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7.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46万元、津贴补贴54.88万元、奖金385.16万元、伙食补助费20.82万元、绩效工资44.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0.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5万元、住房公积金108.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93万元、抚恤金8.18万元、生活补助11.95万元、医疗费补助1.99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7万元;
公用经费8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8万元、印刷费0.05万元、邮电费0.28万元、差旅费0.18万元、会议费4.95万元、公务接待费8.6万元、工会经费15.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7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六安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9万元,比2020年减少8.04万元,下降8.64%,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六安市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01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六安市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164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81.52%。从评价情况看,项目资金安排能满足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求,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预算支出的产出效果明显,所有项目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经费”、“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和“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645万元。以上项目由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各项目工作任务完成良好,经费使用规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效果明显,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六安市林业局全年预算数为 2626.71 万元,执行数为 2941.43万元,完成预算的 111.98 %。评价结果显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均发挥了良好作用,各项任务得以圆满完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六安市林业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经费”、“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和“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执行数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94.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全年共完成人工造林4.4万亩,森林抚育176.9万亩,退化林修复22.6万亩,封山育林3.4万亩,营造林总面积居全省第一。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林木种苗合格率95%,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40批次,合格率100%;二是森林火灾受害率≤4.9‰,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目标4.9‰以内,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主要问题是项目支付进度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积极协调和调度相关业务科室加快实施进度。
项目名称 | 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预算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30 | 230 | 218 | 10 | 94.78% | 9.5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30 | 230 | 218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新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森林抚育100万亩,退化林修复5万亩,启动第三届“最美务林人”评选活动,提高市民参与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加强林木种苗监督与林产品质量管理,参加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建设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完成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林业依法行政水平;开展森林督查等各类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对县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严重发生,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趋势。实现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全面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进一步优化国土绿化布局,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推动六安绿色发展。 | 2021年,新造林4.4万亩,封山育林3.4万亩,森林抚育176.9万亩,退化林修复22.6万亩。加强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开展林业种苗监督管理,保障林业种苗安全。完成法治宣传年度考核目标,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林业项目资金稽查,确保项目任务完成,充分发挥林业资金使用绩效。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造林(万亩) | 3 | 4.4 | 3 | 3 | ||
森林抚育(万亩) | 100 | 176.9 | 3 | 3 | ||||
封山育林(万亩) | 4 | 3.4 | 3 | 2.5 | 省下达计划任务调整 | |||
退化林修复(万亩) | 5 | 22.6 | 3 | 3 | ||||
林产品数量安全监测数量(次) | 1 | 1 | 3 | 3 | ||||
林业执法动态巡查次数(次) | 2 | 4 | 3 | 3 | ||||
林业种苗质量监管数量(次) | 1 | 1 | 3 | 3 | ||||
质量指标 | 资金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3 | 3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35 | ≤0.35 | 3 | 3 | ||||
林业病虫害成灾率(‰) | ≤4.9 | ≤4.9 | 3 | 3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当年 | 当年 | 9 | 9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预算数 | ≤预算数 | 9 | 9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提高林业产业产值,促进经济发展 | 稳定提高 | 12%以上 | 8 | 6 | 指标未细化量化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现代林业发展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8 | 5 | 指标未细化量化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8 | 5 | 指标未细化量化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生态系统稳定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8 | 5 | 指标未细化量化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8 |
2、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完成背负式风力灭火机31台,手提式风力灭火机11台防火物资采购任务;二是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验收合格率100%,完成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采购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主要问题是项目支付进度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积极协调和调度相关业务科室加快实施进度。
项目名称 | 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预算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 | 15 | 15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5 | 15 | 15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的实施,完成市本级储备15万的森林防火物资,用于采购风力灭火机保障灭火物资储备,实现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救灾储备能力。 | 2021年,完成背负式风力灭火机31台,手提式风力灭火机11台防火物资采购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级防火物资储备数量(吨、个) | 30 | 42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资金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0 | 10 | |||
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当期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预算数 | ≤预算数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对区域内经济、生态等正向影响的可持续时间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10 | 10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15 | 15 | ||
总分 | 100 | 100 |
3、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年初预算数1400万元(其中550万元财政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全年实际预算数为850万元,执行数为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年度重点支持油茶丰产高效试点项目1个、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个、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试点项目1个、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个、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项目1个;二是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三是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县区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资金分配较散,不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六安市林业局项目管理办法》(六林办〔2019〕66号)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对县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适时调度,加快推进;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与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奖补资金挂钩。
项目名称 | 林业改革与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预算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0 | 850 | 85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400 | 850 | 850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项目的实施,2021年,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镇8个。全市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支持林业重点林业改革发展项目5个、支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项目13个。完成全市义务植树活动1次,完成省指挥部下达的2020至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实现推深林长制改革,把六安市打造成全省林长制改革的示范区、先行区、样板区,促进乡村振兴。 | 2021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持5个重点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创建4个,全市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根据《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市领导和市直机关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于当年3月30日完成。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预算数为1400 万元,按照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求,市级林业专项资金共需要分配850万元,剩余550万元纳入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因为森林城镇创建和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财政收回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所涉及绩效指标进行调整。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古树名木保护数量(个) | 50 | 50 | 7 | 7 | ||||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次) | 1 | 1 | 7 | 7 | ||||
支持县区林业产业发展项目 | 5 | 5 | 7 | 7 | ||||
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数(个) | 13 | 4 | 7 | 5 | 政收回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所涉及绩效指标进行调整。 | |||
创建森林城镇(个) | 8 | 森林城镇创建经费财政收回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所涉及绩效指标进行调整 | ||||||
完成省指挥部下达2020至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 | 病死松树择伐清理127841株 | 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财政收回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所涉及绩效指标进行调整。 | ||||||
质量指标 | 项目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7 | 7 | |||
项目申报合规性 | 规范 | 规范 | 7 | 7 | ||||
时效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当年 | 当年 | 7 | 7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预算数 | ≤预算数 | 7 | 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林业产值稳定增长 | 稳定增长 | 稳定增长 | 7 | 5 | 指标未细化量化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林业产业扶贫 | 有效促进 | 有效促进 | 7 | 5 | 指标未细化量化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7 | 5 | 指标未细化量化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对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影响 | 效果显著 | 效果显著 | 7 | 7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6 | 6 | ||
总分 | 100 | 92 |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林业改革和森林资源培育管护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加强油茶产业振兴,推动竹产业和森林旅游康养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基地、园区载体、企业主体和新型业态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特色林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和特色林产品优势区,提升了全市特色林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增强林产品研发力度和深加工水平。建设一批现代林业示范区,推进林业标准化生产,实施林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六安样板。
2、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六安市林业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六林〔2021〕46号),2021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森林资源培育管护专项资金预算850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及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六安市林业局本级:
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0万元,其中:全民义务植树资金30万元。
金寨县:
金寨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2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霍山县:
霍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85万元,其中: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建设项目100万元、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6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
舒城县:
舒城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30万元,其中:油茶丰产高效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
霍邱县:
霍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5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
金安区:
金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1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裕安区:
裕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50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叶集区:
叶集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其中:“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 10万元。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21〕353号)下达我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50万元,全部到位,已拨付8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木本油料、木竹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集群化、组织化发展,促进绿色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19]18号)“四区”总体布局和“五绿”具体任务,2021年,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5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开展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全市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对2021年度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促进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对象和范围:2021年市级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资金85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重点核查。根据项目设定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对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通过项目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收集项目评价资料,全面了解项目立项依据、预算安排、组织实施情况,开展分析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度市级预算项目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规范、合理,按照《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进行项目申报管理,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自评结果为100分,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管理办法》、《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结合年度林业重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达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 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目标设定与项目实施相符,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全市共完成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建设油茶丰产高效试点项目1个、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个、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试点项目1个、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个、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项目1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全力提升林业经济发展层次,大力实施绿色产业富民工程,加快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实施油茶品牌提升行动、竹产业升级改造行动以及依托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扩面提质实施林旅融合发展行动,打造林业全产业发展链条,加快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进程,2021年全市林业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发展迅速,林业总产值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社会效益指标
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盘活林业资源,激活林业经济,着力打造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金山银山,通过项目实施,有力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3.生态效益指标
组织开展“互联网 义务植树”系列活动,号召全市人民植树增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51%。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六安市林业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六林办 [2019]66号)、《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财农[2019]393号),修订了《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二)严格申报程序。市级重点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经县区推荐申报,市级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指导县区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内容。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照《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执行,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不便于绩效评价开展。二是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偏少,对林业建设投入不足。
七、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将林业项目预算绩效指标设定再细化和量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二是加大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充分发挥林业专项资金在林业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