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22-05-1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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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倩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直接授权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涉及土地、林业、水利等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行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依据

推行林业行政执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林业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皖政201022号),为我市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目前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现状

2018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业企”的要求,将森林公安由林业、公安部门双重领导调整为公安部门领导。森林公安转隶后,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发生较大变化由以前的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行政执法模式重新整合为新的林业行政执法模式。当前,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情况如下:

市本级设有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设有事业编制10个,实有人员9名。各县区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分为三种模式:

金寨县设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有事业编制10个,实有人员10名。2020年4月,金寨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事业站所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属地管理、整合职能、综合设置、统筹力量”的原则,整合市场监督管理、林业、自然资源、环保等10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下放行政执法权限152项(其中涉及林业部门的有12项),实行县林业局委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实施行政处罚的乡镇综合执法模式。

霍山县设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设有事业编制71个,实有人员51名;舒城县设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有事业编制30名,实有人员18名。实行县级设立专门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在乡镇分片区设置林业执法中队(舒城2个,霍山县6个),乡镇林业执法中队均由县林业局领导和管理的模式。

霍邱县设有林业执法中队,设有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5名;金安区设有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设有事业编制12名,实有人员12名;裕安区设有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设有事业编制29名,实有人员18名叶集区设有执法监察大队,设有事业编制4名,实有人员4名。霍邱、金安、裕安、叶集实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具体行使行政处罚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模式。

三、当前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未完全融合,导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推动不力。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之初,由于各部门执法力量、执法方式、执法权限规定等不同,加之各部门办案人员只会办理原部门的行政案件,缺乏其他部门行政执法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在办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案件授权、移交、盖章、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较为复杂,办案人员需要在主管局和乡镇之间来回往返,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所以出现了行政案件办理数下降明显的现象,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案件“快查、快办、快处”的要求。

(二)森林公安转隶后,面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等问题。公安转隶后,按照规定,林业部门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材料包括案件调查、勘验、录音录像资料、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检验报告,以及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等材料,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告知移送案件的林业部门。林业案件的调查、勘验、取证等工作专业性很强,森林公安转隶前,主要由森林公安负责。森林公安是林业部门经过多年培育打造出的专业化执法队伍,由于林业部门现有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大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执法经验,必然使林业执法工作受到影响。同时在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界定、材料制作、移交等具体实施中,林业部门与森林公安也难免出现沟通协调问题。

(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人员素质能力亟待提升。以金寨县为例,23个乡镇仅有149名执法人员,需要从事152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监管任务极其繁重,有些乡镇甚至没有专门从事林业行政执法的专业人员,导致资源面积大与执法力量不足矛盾突出。从年龄结构上看,35岁以下的仅有38人,仅占25%;36—50岁的有54人,占36.2%;51岁以上的有57人,占38.8%,年龄结构偏老化。从文化程度上来看,大学本科以上有58人,仅占38.9%,队伍整体文化程度不高。林业行政执法涉及法律法规规章80余部、地方性法规300余部,专业性很强,但受编制、工作环境等多种因素制约,专业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较为突出。

四、工作措施

针对林业行政执法领域因改革出现的一些问题,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业骨干力量进行认真调研和积极探索。

(一)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林业行政执法模式。面临森林公安转隶,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削弱的不利局面,多次开展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在舒城、霍山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总结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以“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基层林业执法管理模式,探索了一套科学、完整、有效的“三有”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即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有机构承担、有部门负责、有力量落实”。目前,此做法已上报省局,得到省政策法规处的重视和肯定,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提升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全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能力提升相结合,建立“一季度一次案卷评查、半年一次案件实务培训、一年一次林业行政执法交流会”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二是强化林业普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以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为重点,广开宣传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宣传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爱林护林的法治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林业与公安部门联动联合机制。在《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林长 检察长”工作机制,建议将公安部门每年查处的林业刑事案件数量、质量等指标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林业行政执法实施过程中,在信息交流、情报共享、重大案件研判联合督导检查等方面紧密配合、加强合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564-3377030

 

                                       六安市林业局

                                   2022512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选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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