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02-2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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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关键之年。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总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不断增强基础保障能力,全力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全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60万亩,封山育林60万亩,森林抚育550万亩,退化林修复60万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市4个、省级森林城镇40个、省级森林村庄400个,新建森林长廊示范段600公里;湿地保护率达到50.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6‰以内。

一、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围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五级林长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创新基层林长履责方式。进一步健全“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完善林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体系。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调度和监测评价。谋划设立不同类型改革示范点,加强典型提炼和制度创新、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形成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安徽经验。

二、着力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突出抓好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新绿”行动,加快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着力打造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4条生态廊道。加强长江防护林、林业血防林等重点工程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快实施欧投行贷款项目,推进速丰林、国家储备林建设。大力培育优良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地方特色小品种。抓好林木良种和新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开展优质种质资源保护。加强森林抚育示范片、退化林修复示范点建设,组织实施整村推进森林抚育试点,巩固提升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人工造林“一张图”。全面推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全面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强化林地保护管理,修编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森林资源监测评价和草原监测工作,加快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组织编制“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持续开展古树名木修复保护。强化森林督查,严肃查处整改。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抓好环巢湖十大湿地建设。指导合肥、蚌埠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发布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推进湿地公园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切实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加强野生动物猎捕、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培植、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我省第二次野生动物调查,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加快扬子鳄野外繁育研究和野外放归。坚决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大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和栖息地巡护巡查力度,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管,配合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场所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狩猎、非法经营、非法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疫情期间,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封控隔离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停止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审核审批,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五、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研究起草《<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启动各类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价,完成勘界立标,谋划推进长江江豚自然保护区整合,稳妥做好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工作,分类有序解决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工矿企业、居民生产生活、基本农田保护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自然保护地违规开发建设、随意调整“瘦身”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任务。强化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督,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六、扎实做好林业灾害防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林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森林防火行业管理责任,加强与应急、公安等部门对接,构建优化高效协同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林业系统防火管理机构,加强防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防火巡护和火源管理,提高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积极处理早期火情,配合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严格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和检疫管理,推进联防联治、社会化防治和无公害防治,强化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

七、持续深化林业重点改革。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研究出台公益林补偿收益质押贷款实施意见,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开展特色林产品保险,探索保单质押贷款模式。进一步巩固完善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开展“回头看”。加快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建立健全职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督导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规范森林资源培育和经营行为,提升国有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综合窗口”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任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着力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

八、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林下经济等高效特色产业,积极推广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做大做强森林旅游业。办好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加快国家苗木交易信息中心建设,推动苗木花卉产业提档升级。支持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及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创建工作。完善“四送一服”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认定工作。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达到100个。集中力量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淮河行蓄洪区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扶持发展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吸纳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全面落实定点扶贫帮扶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细化实化帮扶措施,力求精准施策、精准帮扶。

九、进一步强化林业法治建设。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森林法》,启动林长制条例立法工作,推动出台自然保护区条例、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办法,做好林权管理条例、林木种子条例、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修订工作,开展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林业执法体系,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提升林业执法能力。强化政策保障,开展重大问题调研,编制《安徽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全面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强化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稽查。

十、不断提升科技支撑和信息化水平。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着力培养领军人才,重点攻克全省林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推进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态定位站等平台建设,重点打造省级林业科技创新、推广团队,积极培育林业乡土专家,深入推进“112”林业科技服务活动。强化植物新品种申请、引进和保护,开展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森林认证。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林业大数据平台、林业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开发全省林长制信息系统,融入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图”建设

十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林业职业技术教育,扎实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林业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加强警示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