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总林长令-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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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全县林长制改革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努力为实现美丽霍邱做出新的贡献。
一、推进绿美江淮行动。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实施绿美江淮行动方案,规划落实绿美村庄、绿美乡镇、绿美森林提升、绿色产业等建设任务,积极争取省、市有关政策资金,结合乡村振兴建设重点,按照“面上增绿、点上添美”要求,扎实推进绿美江淮行动。2024年,全县打造绿美村庄2个、绿美乡镇1个。
二、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开展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人工造林选址及落地上图审核管理办法要求,落细落实造林绿化上图和验收上报。大力推广使用林木良种和乡土树种。认真组织实施西山林场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高质量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组织创新义务植树活动方式和尽责形式。实施完成营造林建设任务3.4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35万亩、封山育林0.35万亩、退化林修复0.86万亩、森林抚育 1.85万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 2万亩。完成创建省级森林村庄3个。
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建立“一单一函一检查”工作制度,探索“林长 河湖长”协作机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巡林制度(试行)》,常态化开展县、乡、村林长,护林员巡林巡护工作。稳妥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权流转管理。加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完善林权融资配套服务。积极对接保险公司,丰富林业特色保险品种,推动森林保险融资增信。持续推进西山林场碳汇试点建设。
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推动出台《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东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推进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实施。推动东西湖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疑似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五、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按照上级林业部门要求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政策,加强林地报批组卷资料审核以及获得使用林地许可后的项目监管工作。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完成下发图斑核实调查、成果上报。完成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工作。加强和规范公益林管理及补助资金的发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切实做好全县65株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工作,实施好2024年省级古树名木修复项目。
六、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开展霍邱县重要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加强联合巡查巡护,纵深开展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湿地的常态化巡查巡护工作。加强保护与修复,推进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林项目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宣传。
七、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力争完成普查外业调查任务。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执法行动。强化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严格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监测上传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
八、加强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推动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火源管控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重要林区、重点乡镇的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完善保障体系,升级防火设备,强化物资配备,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提升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完成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确保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内。
九、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松材线虫病疫区疫点拔除力度,完成西山林场松材线虫病打孔注药及枯死松树清理,力争完成冯井镇疫点拔除工作。坚持“防控结合”,统筹抓好美国白蛾为主的食叶害虫普查、监测和防治。加强对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外来物种入侵排查与防控,严格控制外来物种的引进和传播,加强检疫、监管及除治。
十、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依托国有、集体森林资源,力争完成林下经济目标任务8000亩。积极谋划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基地。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林下经济、食品安全周宣传及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林业品牌建设,支持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自主品牌的林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或家庭林场。开展林业企业调查摸底,逐步建立和完善林企数据库,加强林业统计工作。深入挖掘林业“双招双引”项目。
十一、夯实林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比学习、比技能、比作风、树新貌”活动,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规范信访处理程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与安农大、皖西学院等高校院所合作,完成科技创新等项目。加强林业科研工作成效与新品种保护工作。开展林业新品种保护专项行动,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持续开展林业工作站服务提升活动。
此令。
2024年7月9日